肥城市出台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2023-04-1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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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泰安11月10日讯为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肥城市政府日前公布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以及工作要求作了严谨的说明。
《意见》指出,市政府依托政府法制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和协调等具体工作,并定期向市政府、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相关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制局应当加强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对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定期向市政府法制局报告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情况。
《意见》指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要按照合理配置、全面兼顾、优势互补的原则,从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中聘任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单位。市政府法制局要严格按照聘任标准和程序,做好法律顾问的遴选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并正式聘任。
聘任条件:
1.个人法律顾问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2)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3)从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8年以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4)熟悉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2.单位法律顾问条件
(1)综合实力强、执业规范,在本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信誉;(2)具备专业化分工,执业人员专业化程度高;(3)未受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
聘任程序:
1.组建法律专家库。市政府法制局建立市级法律专家库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库。其中,法律专家库由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法律专家的选聘,由市政府法制局组织实施,采取公开征集、定向征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有意进入法律专家库的人员,可由相关高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单位统一推荐,也可以自荐,经市政府法制局初审后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经过审核、考察、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确定法律专家库名单。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库的建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与选聘。
2.确定法律顾问人选。市政府法制局根据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需要,从法律专家库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库中遴选部分个人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报市政府研究批准。
3.聘任。确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由市政府正式聘任。
镇街区和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需要聘任法律顾问的,应从法律专家库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库中选聘。本意见实施前已经聘任法律顾问的,合同期满后按本意见执行。
法律顾问费用:政府法律顾问的报酬,根据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工作量计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具体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市财政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