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法院“四位一体”提升审判质效

2023-04-1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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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肥城法院以提升审判质效为重点,通过构建流程管理、院庭长办案、强化简易程序适用、审务督察“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成效,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季度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60%,服判息诉率94.6%。

一是以流程管理为枢纽。建立审判流程管理跟踪制度,制作流程管理跟踪表,每个案件、每个节点都由责任人员签字附卷,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每月制作《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对案件收结、调撤、均衡结案、服判息诉、司法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发改案件质询定责制度,每月召开审委会定责质询,每季度制作发改案件质询情况通报,对共性问题深刻分析,帮助业务庭及承办人查缺补漏,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以院庭长带头办案为助力。制定《院领导、庭长带头办案暂行办法》,规定院长每年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办理案件不得少于4件,其他院领导不得少于6件,业务庭庭长不得少于所在业务庭年人均结案数的20%,每季度对院领导、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等方面的优势,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审判质量提高。

三是以加大简易程序适用为依托。针对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较低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在立案阶段,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尽量按照适用简易程序立案。探索业务庭自主排期机制,着力解决因排期原因导致简易程序适用率低、开庭效率低的问题。加强送达工作,规范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配强送达力量,减少因送达周期过长导致简易程序适用不能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

四是以审务督察为抓手。加大审务督察力度,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开展审务督察活动,通过实地督察、审判管理系统、科技法庭系统、监控系统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审执各节点、庭审活动、环境卫生、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实行审务督察月通报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追究责任到庭、到人,切实发挥审务督察工作效能,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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