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23-04-11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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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下发文件(公发〔2014〕4号)表彰市公安局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仅有5个县级公安机关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局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始终把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 公平正义是根本灵魂”的理念,坚持要素集成、系统优化、全警发力、全面提升,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率先探索实施了“一档管理、一责到底、一体统筹、一口把关”的“四个一”规范执法模式,持续用力、科学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全局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涉警有理投诉、有责涉法信访案事件,治安案件复议维持率、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均达100%,无一行政败诉和国家赔偿,连年在泰安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中位居第一,连年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在201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列泰安第一、全省前茅。